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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李思瑾 吴蔚) 5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税务局在提升执法温度、规范执法行为、化解涉税纠纷三个方面采取了若干措施。
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起,先后两批推出“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14项“首违不罚”清单。对首次发生清单内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给予纳税人自我纠错空间,降低纳税人的制度性成本,着力在推进精确执法中彰显执法温度。
新闻发布会现场
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2年以来,贵州省税务系统公示税务行政许可13余万条,实施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6522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66次。
积极推进税务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贵州省税务行政执法规范指引(第一批)》,规范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复议等事项的业务操作和执法文书,梳理汇编税务行政处罚常见风险8问8答,有力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多事项推进精确执法。
不断促进征纳和谐。贵州省借鉴浙江省诸“枫桥经验”,创新涉税纠纷化解方式,在全省建立41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服务中心”,由公职律师、法制业务骨干、外聘法律顾问组成涉税纠纷调解团队,集中受理和分类应对涉税涉费纠纷争议,推动涉税涉费纠纷争议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在精确执法中促进征纳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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