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敲钟上市堪称一家企业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但如今,这样神圣而庄重的时刻也成为一些公司自导自演的闹剧。

近期,厦门视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奕科技”)假冒上市敲钟仪式,引发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不仅如此,这家公司眼见“碰瓷”上市公司被揭发之后、又重新以“受害者”的身份“甩锅”给了所委托的上市顾问公司……

“闹剧”背后究竟有何原因?对于大众来说,又该如何慧眼识珠,识破这样的骗局?

‖ 荒诞的上市闹剧

今年1月,视奕科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封邀请函,称公司将于港交所敲钟上市,并同步在厦门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启动视奕科技上市财富峰会,且“峰会现场将与港交所现场联动直播”。

根据视奕科技之前发布的现场照片来看,视奕科技在酒店租赁的场地中装饰出了该公司举办的是“香港主板上市仪式”,同时还煞有介事地按照港交所惯例,在现场安排了敲锣仪式。不仅如此,在对外宣发的文章中也明确提到“视奕科技继续兑现荣耀,于港交所主板正式上市”的醒目字样。

(网传视奕科技“上市”现场图)

但很快,“高调上市”的视奕科技就被现实“打了脸”。

一般来说,在香港主板IPO主要包括7大环节,即递表、聆讯、路演、招股、公布配售结果、暗盘交易以及正式上市。

如果按照视奕科技1月的上市预告看,按照流程,至少应该在去年12月前后就通过聆讯。但根据港交所的公开信息显示,并未查询到关于视奕科技的相关信息。

所谓的上市,不过只是一场视奕科技自导自演的闹剧。

‖ 地方金融局紧急回应

针对视奕科技的上市闹剧,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也在调查之后进行了回应。这也意味着,监管机构对这场荒诞的上市闹剧给出了定性。

根据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3月14日对外发布的《公告》内容显示,近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视奕科技虚假宣传“在港上市”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核实,该公司在网络平台及线下发布会发布的“奕见未来,邀您共同见证视奕科技开启荣耀”中所表述的“2022年元月22日,视奕科技即将于港交所正式敲钟上市”的消息并不属实。该公司目前未在港交所上市,请广大市民和投资者注意识别。

(图片来源: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止一个人拨打过举报电话称视奕虚假上市,引起了局里的重视,我们很快就出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社会大众。”

针对视奕科技造假上市的行为,上海君澜(无锡)律师事务所张海迪律师在接受中国软件网采访时表示,从法律层面看,视奕科技发布虚构上市的信息并不构成处罚的必要条件。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嫌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表面上看是一场闹剧,但实际上该公司想谋取的还是自身的商业利益。“视奕科技自导自演上市闹剧,可以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作为一个商事主体,视奕科技缺乏对市场、对商业道德、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也将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 道歉之后竟“甩锅”

假冒上市被揭发之后,视奕科技的闹剧并未就此结束。

在此之前,视奕科技方面相关负责人对外宣称“那个活动是我们自己公司内部的一个年会,类似于代理商的年会。”随后又表示与上市公司飞扬集团存在合作,才使得视奕科技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介入的方式完成上市。“飞扬集团已经与视奕科技进行了战略合作,我们从股东里面已经是介入了,下周开始股东的名单就有了。另外,我们3月底、4月份业务就并表了,它是一个过程。我们做IPO对外这种宣发,是让经销商有更大的信心。因为战略投资已经确定了。”

但颇为尴尬的是,这样的解释遭到了飞扬集团的否认。

今年2月10日,飞扬集团公告称,其与视奕科技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飞扬集团表示,这只是一份框架协议,而非视奕科技方面解释的确认战略合作。随后的3月11日,飞扬集团发布澄清公告,再次强调,合作框架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飞扬与视奕的业务及财务运作互相独立,概无关联。

3月21日,视奕科技在其官方微信发布《关于视奕科技“上市仪式”事件的致歉与声明》,表示“面对舆论监督批评,我们虚心接受,坚决改正,并就该错误行为向社会公众诚恳致歉”。

(图片来源:视奕科技官方网站)

值得关注的是,在该“致歉声明”中,视奕科技“甩锅”给委托上市顾问公司粤商上市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并称粤商顾问的行为已涉嫌欺诈。

具体来看,首先,视奕科技确有委托粤商顾问对港股目标上市公司实施要约收购。其次,视奕科技认为安排的“敲钟”仪式,粤商顾问并未尽规则解释和合规建议之职责,反而给予虚假信息误导。此外,在对目标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实际执行中,粤商顾问及其法人王利未执行双方协议的约定,其行为已涉嫌欺诈。

这其中又牵扯到一家上市公司基石控股。声明中,视奕科技称,其委托了粤商上市顾问有限公司协助其在3月底前完成对港股上市公司基石控股的收购。直到3月18日基石控股发布公告称与视奕科技并无直接或间接关系交易时,此时的视奕科技才发觉,自己“上市”两个月之后被骗了,主要原因是因为粤商顾问存在信息误导,并涉嫌欺诈。

纵观视奕科技的种种行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向中国软件网表示,视奕科技此次“上市”事件比较蹊跷,如果如其所称是受代理上市机构欺骗,则说明其缺乏对资本市场的基本理解和把控能力,暴露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短板;结合其商业模式分析,则怀疑其并非对事情原委毫不知情,而是惯于进行股权操作,本次收购基石股份、谋求借壳上市应属又一次投机行为,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顺利推进。

‖ 黑料”不断的关联公司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视奕科技于2021 年 1月 21 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英福,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等,同时持股95% 的杨英福也为公司实控人,杨英才持股5%。

据了解,这家成立仅一年,致力于成为“眼部大健康产业创新电商平台服务商”的视奕科技寻求上市的野心由来已久。早在去年11月,视奕科技就曾高调为“上市”造势。举办了进军香港资本市场的签约发布会,表示视奕科技即将登陆香港资本市场,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不仅如此,视奕科技还与一家名为眼波视界的公司关系密切,两家公司在同一个地址的不同楼层办公,甚至联系电话都是一模一样的。而眼波视界此前凭着高返利、高收入的诱惑,不断发展代理商加盟。

根据此前公开报道,2021 年4 月16 日,获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厦门眼波优品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会员销售产品的方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对相关公司涉嫌传销立案调查。当年4 月23 日,河南获嘉县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冻结眼波视界等相关7 个银行账户3.5 亿元资金,冻结期限为一年。

对此,金天建议,上市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事件,不管是在境内还是境外、以何种方式上市,都会面向投资者、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进行大量公开的信息披露,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也不难判别,因此不宜轻信单方面的宣传造势言论。

张海迪律师也表示,视奕科技主营业务是销售护眼仪器,作为消费者,对于这类型公司,要更多一分谨慎,注意利用网络查询这些公司的基本信息,比如成立时间,有无受过行政处罚等。同时,对这些公司自己的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信息,不要轻易相信,要多关注正规媒体的相关报道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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