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May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B站上,一大批AI歌手争相推出作品,“AI王菲”“AI周杰伦”“AI邓紫棋”纷纷上阵,其中最火的则是“AI孙燕姿”。

来源 | 中国经营报

作者 | 倪兆中

在B站上,一大批AI歌手争相推出作品,“AI王菲”“AI周杰伦”“AI邓紫棋”纷纷上阵,其中最火的则是“AI孙燕姿”。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 目前“AI孙燕姿”已经拥有超过1000首翻唱作品,数量远远超出孙燕姿本尊出道23年的作品总和 ,其中“AI孙燕姿”翻唱《下雨天》《半岛铁盒》等作品更是取得了突破百万的播放量。

图片来源:B站

这些AI歌手通过模仿真人歌手,用几乎一模一样的音色和腔调来演唱歌曲,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5月22日深夜,孙燕姿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我的AI》一文,首度回应自己对“AI孙燕姿”的看法。

“你跟一个每几分钟就推出一张新专辑的‘人’还有什么好争的。” 孙燕姿在文中自嘲,她感叹人类再怎么快也无法超越AI技术。

她谈及,人们一直坚信思想或观点的形成是机器无法复制的任务,因为这超出了它们的能力范围,但现在 它却赫然耸现并将威胁到成千上万个由人类创造的工作,比如法律、医学、会计等行业,以及目前正在谈论的唱歌 。

因此在她看来,这项新技术将能够为每个人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无论是独立的、扭曲的还是疯狂的,都可能会有一种专门为你创作的独特内容。 “你并不特别,你已经是可预测的,而且不幸的是,你也是可塑的。”

面对来势汹汹的AI技术,孙燕姿形容自己就像一个吃着爆米花、坐在电影院最好的位置上的人。“在这无边无际的存在之海中,凡事皆有可能,凡事皆无所谓,我认为思想纯净、 做自己,已然足够 。”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传统歌手的音乐创意、创作理念等人类个性化特征是AI歌手难以比拟和替代的;而且现在的AI歌手还需要进行复杂的音乐计算和编辑,缺乏真人歌手在现场演出时展现的即兴表演能力。

业内人士表示,“AI孙燕姿”的出圈不仅代表音乐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发展,也宣告着人工智能技术对音乐产业的深入渗透。 未来,AI音乐有可能成为制作音乐作品的一种工具,进一步激发音乐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活力。

但AI歌手火速“出圈”的同时,其所面临的法律底线和监管规范也在远远超出行业本身。 有人直截了当地指出,训练AI歌手中使用的大量歌曲,未经授权是否侵犯著作权?在平台上传这些作品,边界在哪里,需要何种规范?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商标法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余俊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是明显的侵权行为,侵犯孙燕姿等人的声音权、人格权以及作词作曲者享有的著作权和表演者享有的权利。

余俊说,在他看来,这种侵权程度还是挺严重的,而且这种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与那些创作者是否因此盈利没有直接关系。他认为,首先要在认识上应该将新技术作为创造的工具,而不是侵权的手段。其次对于这种新技术引发的侵权行为,要旗帜鲜明地予以严格规制。

长期关注知识产权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飞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对歌手而言,AI歌手未经歌手授权擅自使用歌手姓名和肖像,涉嫌侵害歌手姓名权和肖像权。AI歌手将歌手原始声音提取,作为素材数据进行训练,生成歌手音色的模型,该行为涉嫌侵害民法典所保护的声音权益。未经歌手许可,通过AI歌手以歌手姓名、肖像、音色演唱歌曲进行传播,使用含有歌手原始声音的数据进行歌手音色的模型训练,将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损害歌手竞争权益,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王飞说,对于被翻唱歌曲权利人而言,AI歌手未经被翻唱歌曲词曲权利人许可擅自翻唱歌曲、未经原伴奏录音制作者许可擅自使用原伴奏,涉嫌侵害词曲著作权和录音制作者权。

而AI歌手演唱歌曲进行网络传播,已经超出个人学习欣赏、科学研究等必要范围,较难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可不经权利人同意合理实施的例外行为和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例外情形。

来源:综合自 《中国经营报》(作者: 倪兆中)、 《 南方都市报 》、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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