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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倪晓钰)“杨法官,如果错失这次机会,我的钱就很难要回来了,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柏先结束了一天忙碌的工作,正在驱车回家路上,一通电话,让他改变了行车的方向。

申请执行人称,他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请求杨法官即刻赶往现场执行扣押。来不及多想,杨柏先调转车头朝申请执行人描述的地点驶去,途中联系了几位同事一同前往。

2021年,赵某某和陈某因民间借贷一案,经楚雄市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和解,陈某承诺于2022年11月8日前归还赵某某欠款合计4.5万元。

然而,陈某因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偷越国(边)境罪正在监狱服刑,无偿还能力的他只能依靠家人帮其兑现还款承诺。

一年时间过去,陈某以及家人并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赵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询,陈某名下除了登记有一辆汽车外,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且由于无法查询到车辆的具体位置,在多次与其家人协商还款无果的情况下,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当晚,当听到车辆有了线索,杨柏先意识到案件有了突破口,顾不上吃晚饭和休息,迅速组织执行干警整装出发,赶赴现场后找到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汽车,在表明身份后将该车扣押回法院。

不一会儿,陈某的妻子赶来,当听到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陈某名下该车进行拍卖、变卖等措施后,陈某的妻子坐不住了。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下,她明白了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陈某的妻子当即偿还赵某某3.5万元,剩余1万元于2024年1月31日前结清,赵某某向法院申请解封了被扣押车辆。(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倪晓钰)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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