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的唯一性、不可篡改以及原创确权的设想其实是非常理想化的。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热点微评(ID:redianweiping),作者:王新喜,创业邦经授权发布
NFT的暗潮一直在涌动。
这两年来,我们几乎隔一段时间就能听到NFT艺术品卖出高价的消息,比如去年加密艺术家Beeple的NFT数字艺术品《每一天:前5000天》拍出6934万美元的高价。
巨头们也在低调入场,比如软银互联网部门计划今年春天,要在180个国家推出一个NFT市场,此外根据路透社的消息,腾讯也首次在NFT赛道参投国外NFT游戏公司Immutable。
NFT的创富浪潮也推动着一批批渴望一夜暴富的人涌入这个风口。众多明星、大V、企业都已入场,比如周杰伦与好友合伙创办的潮牌发售NFT项目幻想熊,限量1万个,不到一小时全部售出,总价超过6200万元人民币。
徐静蕾收藏的NFT高达700多个。林俊杰、余文乐等明星都曾在社交媒体上秀出自己购买的数字资产。王家卫电影NFT作品《花样年华:一刹那》在苏富比香港秋拍以428.4万港元价格成交......
《花样年华:一刹那》片段截图
但与此同时,NFT抄袭与窃取作品的消息也层出不穷。
今年2月开始,国外一音乐NFT交易平台HitPiece未经音乐艺人的许可就在平台上出售其音乐作品,遭遇了Eve 6、Deerhoof、Sadie Dupuis、Jack AntonoffJack Antonoff等多位音乐人的愤怒抨击,指责该平台窃取了他们的音乐作品,引发了业界的高度关注,美国唱片协会也向该平台发出了律师函。
这导致HitPiece最终被迫发表道歉声明,并表示:“当数字商品在HitPiece上销售时,艺术家会得到报酬。”
Deerhoof在推特上回应说:"他们偷了你的音乐,在他们的网站上拍卖NFT,当他们被抓到时,他们说不用担心,你会"得到报酬"。
在越来越大的舆论压力之下,HitPiece完全撤出了其NFT市场。
在国内,也在今年2月5日,自媒体微信公号“抄袭的艺术”曝光了一组关于NFT卡通头像的对比图,直指中央美院建筑学院教师王文栋抄袭著名的NFT系列作品“无聊猿游艇俱乐部”。
此前,NBA球星库里和著名歌手贾斯汀·比伯等名人都曾花费十几万美元到百万美元不等去购买“无聊猿”头像。而被“抄袭的艺术”曝光的这组王文栋作品,名为“无聊悟空”,脸型、表情等与“无聊猿”看上去颇为相似。
众多抄袭与窃取的乱象背后,其本质是反应了NFT的乌托邦理想遭遇了现实的困境。
从生产端到消费端,NFT哪些价值在吸引人们入场?
NFT(Non-Fungible Token),是非同质化Token,非同质化的意思就是“独一无二”,不可分割,也不可取代。Token就是接入一个服务的令牌,Token里所暗含的加密信息,可以验证接入者的合法性。
简言之,NFT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网络货币代币,且与某种数字资产相关联,这种数字资产可以是GIF、推文、表情包、数字艺术作品、音乐、游戏道具等无形资产的上传,也可以是绘画、汽车、房地产等有形资产的登记。
目前NFT的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收藏品、艺术品和游戏、音乐、摄影等领域。来自Nonfungible 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Q3,NFT在收藏品领域的应用占比达76%。
从国内发展方向来看,NFT市场应用的另一个方向是集中在潮玩平台与游戏领域,目前国内也已经出现不少可供个人游戏玩家进行道具交易的游戏平台。
NFT的一大特征是运行在区块链上,因此它有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在平台上,每个人都能运行一个新的节点,小部分人难以做到完全控制所有节点,具备“不可篡改”。
所以当你购买了一枚NFT代币,就获得了它不可抹除、不可篡改的所有权记录和使用权——它可以被展示被复制,但只有你是它的实际拥有者。
虽然NFT、比特币、以太币等主流加密资产的共性特征都是记录在区块链中,也是独一无二的数字资产,但NFT和它们不同的地方在于:任何一枚NFT代币都是不可替代且不可分割的。
以NBA球星史蒂芬·库里购买的Bored Ape Yacht Club(BAYC)的NFT作品——一只猿猴NFT为例,NFT既是获取该作品的“凭证”,其自身也存储着经过艺术家验证的加密信息。
也就是说,你花钱买了这个东西,NFT就能证明你是这些数字产品的实际拥有者。
这种头像类NFT的购买本质就是展示一种地位或者权利——比如无聊猿NFT全球仅有1万只,你有了其中一个,你就进入了这仅有万个席位的俱乐部,可以彰显在该收藏领域的地位,买家买走后,也可以进行的二次甚至多次的交易。
这是在消费端的价值。在数字商品的内容生产端,它一定程度上能证明这个数字商品是谁的,而NFT的唯一性和可流通性,你可以用这个NFT来证明你的所有权,NFT也是证明谁是拥有者的唯一方式。
比如说,一个摄像师拍摄了一张艺术照,通过jpg格式保存,但是这张照片是可以复制N份的,所有的信息都是一样,也可以修改。
在这里NFT的价值在于,可以给这张jpg格式的照片标记唯一身份,网络上虽可以复制无数份,但核对信息就只有一张jpg是合法的,这是判断正品与复制品的唯一依据,借此就能确认版权。
创作者基于版权的确定,可以自定义作品的数量,在NFT市场进行售卖。
也因此,众多艺术家、音乐家和体育特许经营公司都在使用NFT将自己过去免费或收费的数字商品货币化。
可以知道,对于数字商品消费者来说,它彰显了自己在某个收藏或艺术品领域的权利,同时,它也是一种风险投资,这种投资不像股票等风险投资有一定的市场预期,NFT的价格是波动的,但收益与风险都要更大。你有可能卖出高价,也有可能仅仅是收藏了个寂寞。
对数字商品的内容生产者来说,它可以用来确认自己的数字商品的版权,相对于现实世界存在的版权作品有正版标识,容易确认版权,但是在虚拟世界中却行不通。
对于数字商品生产者来说,NFT可以让自己的作品实现唯一性确权,由此衍生出数字商品货币化价值,实现商业价值的变现。
透视NFT的模式短板,还有哪些bug要补?
NFT有它的商业价值与前景,但当前NFT的商业规则、体系与模式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还有一些体系化的机制短板与bug需要解决。
首先从本质上来看,NFT其实就是伪装成数字作品的加密货币,其唯一性依托于某加密货币平台之上——毕竟,发布NFT,需要挑一个市场平台。
在目前,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NFT平台是OpenSea与Rarible,在国内则有很多NFT平台,典型的是NFT中国。此外,腾讯、阿里、 京东 、小红书等互联网企业都加入了NFT赛 道,腾讯有“幻核”,支付宝有蚂蚁链,京东上线了NFT发行平台灵稀,淘宝也发布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官方艺术平台“有隐”等。
不可篡改、唯一性是NFT的特征,但其实这两个特征实现起来都不容易。
首先不可篡改的前提是区块链是运行在全球的设备上,但国内许多平台都在自家服务器上搞NFT,巨头们其实掌控着自家平台数据篡改的权限。
从唯一性来看,也仅仅是在具体NFT平台上具备唯一性。
比如一个艺术家在某NFT平台发布一个数字商品,其唯一性是依赖于该NFT平台,由该平台设定编码规则。但同样的数字商品,我换另一个平台,用另一种方式加密之后做成NFT,在该平台上,它是不是依然是唯一的?
也就是说,平台与加密方式的不同,可能导致同样的作品出现不同的唯一性。
此外,NFT的原创确认的核心是谁是第一个上传到区块链,但问题是第一个上传到区块链的未必可能是原创者。如果一个盗版者,先于原作者将作品上传到某个区块链。盗版者是否就拥有了永久所有权?
在国外,多位音乐人指责音乐NFT交易平台HitPiece未经许可窃取他们的音乐作品就体现了这个问题,当前美国唱片协会已经向该平台发出了律师函,HitPiece迫于压力被迫关闭了其NFT网站,这其实就体现了NFT的唯一性、原创确权的bug与困境——
首先是不同的平台与加密方式的不同,同一作品会出现多个唯一性,就这往往会导致原创创作者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在该平台发布NFT作品,其作品往往有被窃取的可能性。
而NFT的原创确认的核心是谁是第一个上传到区块链,但问题是第一个上传到区块链的未必可能是原创者。如果一个盗版者,先于原作者将作品上传到某个区块链。盗版者是否就拥有了永久所有权?
我们注意到,当前OpenSea等多个NFT交易平台也存在许多艺术作品被盗,然后以极低的成本盗卖别人创作的NFT作品的情况。
比如荷兰艺术家Lois van Baarle在全球最大的NFT市场OpenSea上搜索她的名字时,她发现有100多件有关她的NFT艺术品正在出售。而其中没有一个是她自己铸造的。
这也是为什么NFT的抄袭、盗版等侵权风险也无处不在。也就是说,当前NFT机制bug在于,它能够确认所有权拥有者,但无法确认原创版权拥有者。
一方面是投机者有可能先于原创者上传NFT平台,一方面,一旦某个藏品或艺术品火了,基于赚钱的需求,类似的作品往往会开始涌现,而NFT交易平台也无法在追责与抄袭鉴定、维权上来维护原创者的利益。
比如从央美教师王文栋被指抄袭著名NFT“无聊猿”事件来看,他的作品依然能卖钱——王文栋创作的第1件悟空首次成交价格为99元人民币(已成交);尽管与无聊猿的价格比起来是天壤之别,但毕竟,他也赚到钱了。
当前,腾讯、阿里等国内互联网公司的NFT相关产品平台上,都已经删掉NFT,改成“数字藏品”,这或许是这些平台也看到了NFT背后的隐患以及它整个运行机制还存在诸多问题没有解决,这些平台定位开始去NFT化,试图从数字内容创作领域入手,去引导推动有价值的数字爆品出现。
NFT在当前正处于野蛮生长期,一个新事物,越在野蛮生长期,对于许多人来说,往往意味着有赚钱的机会。
毕竟当前整个NFT交易机制的不透明,存在许多操作的空间,这也是为何越来越多的资本、机构与平台都试图通过NFT寻找财富密码与营销机会。
而根据业内的爆料来看,NFT的许多操作案例依然沿袭着那个熟悉的击鼓传花的套路游戏——发行方一早一开始就联系好大V、主播、明星,他们先买,交了钱,然后粉丝才会跟着交钱买,明星、名人们在合适的时机抽身,后来的粉丝们成为最终的接盘侠。
从当前来看,创作者、发行方或许能赚到钱,但抄袭者、窃取者的生存空间也颇为广阔,更别提永赚不亏的平台,毕竟,在NFT市场,你的操作基本上都与交易有关,从发布到撤销,都要付费。
如何从机制层面完善NFT在唯一性、原创确权、版权追责、交易透明性等层面的bug与短板,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也还需要时间来检验。
因此,NFT的唯一性、不可篡改以及原创确权的设想其实是非常理想化的,这种乌托邦式的理想背后难逃资本的逐利,也无法脱离现实人性的土壤与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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