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专门针对一个具体问题专门出台一个司法解释是不多见的”
作者 | 安晔
编辑 | 余快
当前,全国两会正在进行时,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就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最高法院专门针对一个具体问题专门出台一个司法解释是不多见的。
郭竞坤指出,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就是专门为规范“刷脸”出台的,背后是法院对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视以及鲜明的态度。
业内律师也表示,如果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或问题出司法解释,一方面是司法与时俱进的体现,也说明出人脸识别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且现实中纠纷高发,个人隐私问题已经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目前实际产生的问题,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作为审判指南。
这个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规定,明确了以下几个场景:
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银行等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的,构成侵权。
明确规定物业不得强制将“刷脸”作为出入小区唯一验证方式。
明确规定手机软件不能通过捆绑授权强制索取个人信息。
当然,人脸识别应用极为广泛,远不止这些场景,但国家已经从法律层面逐渐明确规则导向,树立行为界限,也为相关规则的完善提供了实践依据。
这意味着,现在乃至未来:
对于随意刷脸,你我可以说“我不同意”。
得益于“人脸识别第一案”,这个案件上诉到法院时,人脸识别市场正处于蓬勃发展又极度混沌的状态。
作为AI技术停栖的天然深水港,人脸识别市场过去几年热闹非凡。
在各类技术相互交织的时代,摄像头既是终端商用落地场景,又是数据驱动源头之一,战略制高点地位非同一般。
在人脸识别如星光在各大领域落地的同时,隐私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隐患也大步走向台前。
人脸识别第一案、2元买1000张人脸照片、人脸识别成房地产标配、AI换脸,随着人们对人脸信息被泄露和滥用的热议,背后一系列灰色产业链被扒出。
2021年整个315晚会,更是宛如“隐私专场”。
据报道,只要安装了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消费者只要进了其中一家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被摄像头抓取脸部信息并自动生成编号,以后顾客进入去过哪家分店,去过几次,商家都可以快速得知。
宝马汽车 4S 店、Max Mara 专卖店、科勒卫浴,江苏大剧院、喜茶、老百姓大药房、良品铺子、水星家纺、九芝堂、晨光玩具、MaxMara......这些企业都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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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一次次数据安全之痛,无不警醒着大众,也冲击着AI的船头。
在这个过程中,BCTC、国家医疗保障局,以及一些公共安全领域的权威机构都针对行业里涉及到的人脸识别技术出台了相关规范。
除了各企业从不同角度将AI安全推向正轨,国家也从法律层面保护个人隐私。
2020年3月新修订的我国国家标准GB/T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明确规定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并对个人敏感信息进行了特殊保护。
人脸识别的数据安全事故多发之年,也成为日后AI发展更加规范、数据更加安全的起点。
但这个过程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人脸识别技术本身,不是原罪。
刀可以伤人,也可以做出温馨的晚餐。
有人用人脸识别技术牟利犯罪,也有上述人士为技术的安全使用殚精竭虑。
以人脸识别为代表的AI技术在部分地区的发展的确遭遇了一些挑战,但我们也绝不能因此去否定它所有的光环。
毕竟技术的正向革新往往都是伴随着阵痛匍匐前行的,毕竟国家行业标准、政策法规,所有层面的制定,也都是为了让人脸识别等技术更好地、更规范地为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