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收到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回函,认为法院发出的《关于加强无人机喷洒农药作业监管提高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建议》,对全市规范农用无人机作业过程、提高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较强指导作用。法院为何要针对无人机喷洒农药作业发出司法建议?这还要从法院审理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说起。
2021年,陈某承包了66余亩田地用于种植莲藕。经过一年的栽种,满池的荷叶层层叠叠,莲藕也长势喜人,丰收在即。2022年7月下旬,陈某发现原本碧绿硕大的荷叶大面积枯萎、发黄,再拔出水下的莲藕,又小又硬,根部萎缩腐烂,生长陷入停滞。除东南边的6.5亩藕田外,其余60余亩莲藕无一幸免,损失惨重。
经了解,陈某得知隔壁两家种粮大户顾某华、陈某兵于两天前先后使用农用无人机在稻田上空喷洒了除草剂。而这两家的稻田恰好与陈某的藕田比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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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要求两名种粮大户赔偿损失,但各方一直协商不成。于是,陈某将两人起诉至江山法院。
经司法鉴定,确认两次无人机喷洒作业对莲藕产生叠加药害影响。其中,顾某华使用无人机喷洒的除草剂因风力飘移及挥发飘移,导致藕田药害是主因,影响受损比例大约70%至90%;陈某兵使用无人机喷洒除草剂对藕田造成二次伤害,影响受损比例大约10%至30%。陈某的藕田在两次叠加药害影响下损失超16万元。法院根据过错比例,判决顾某华、陈某兵分别承担80%和20%的赔偿责任。
案件审结后,法院通过梳理发现,受操作技术、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无人机喷洒作业常常误伤农田,由此引发多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这类纠纷中,无人机作业缺乏管理、技术操作不规范,是导致误伤的主要原因。而受损农户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证据保全意识,常常遭遇举证难、维权难的困境。一些农作物受损时间和申请鉴定时间相隔较久,即使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也难以认定农作物损害与无人机喷洒农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为规范农用无人机喷洒作业,助农产保良田,江山法院及时向该市农业农村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规范无人机作业过程,公开无人机飞行轨迹及用药名称和用量等信息;开展无人机技术培训和指导,精准作业;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风险和证据保全意识;探索建立无人机作业保证金制度,制定损害处置流程,协助农户保存样本,及时开展因果关系鉴定。
收到司法建议后,江山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研究,并着手研究无人机数据与“滴滴农机”数字应用的对接,以便及时确定农用无人机的飞行轨迹及作业信息,积极预防和避免发生误伤风险。同时,江山市将进一步强化对无人机使用情况的巡查,重点检查无人机的操作是否合规。如发生农用无人机喷洒误伤事件,还将第一时间组织农业专家协助受害人固定证据,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余建华 邱强仲 舒祝欢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