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器械市场;编辑:Lanyi
2023年8月7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 13 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公布了2023年度上海市医疗纠风的工作要点以及 13 部门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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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海市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指出,上海将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其中之一是高值耗材专项检查。
自纠自查时间段为 2023年1月1日-10月24日。
《工作要点》指出要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专项行动之一:开展高值耗材专项检查
根据《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5号)文件要求,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配合医保、公安等部门,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科室、重点领域,对医疗机构高值耗材使用情况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串换高值耗材、虚构高值耗材、耗材分解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欺诈骗保案件处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工作要点》明确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专项行动之二: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检查
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接受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附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自查自纠表:
1、医疗机构组织开展行风建设及警示教育培训次数、人数;
2、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次数、内部通报不合理处方数、处罚不合理处方人数;
3、医疗机构登记医药代表数量、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接待数量、与医药生产企业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数量;
4、医疗机构专家受医药企业邀请授课数量、专家受学(协)会邀请授课数量、医疗机构专家在院务会授课数量、医疗机构专家在科务会授课数量;
5、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作办会数量、涉及金额,医疗机构依托行业学(协)会与医药企业合作办会数量、涉及金额;
6、医疗机构建立人防、技防等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及处理机制(全或缺);
7、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等违规违法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8、查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9、查处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
10、查处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11、查处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
12、查处医务人员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
13、查处医务人员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14、查处医务人员串换高值耗材、虚构高值耗材、耗材分解收费等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15、查处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