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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记者从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我市启动并提前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工作。

此次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调整后,我市一次性补发1月至7月增加的养老金19758万元,惠及全市24.8万名退休人员,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19.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5.2万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14元。这是我市连续第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8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本次养老金上调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部分体现了公平原则,挂钩调整部分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体制,适当倾斜部分体现了重点关怀。调整范围对象是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2元,每月再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1%计算增加;适当倾斜是在普调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每人每月增加25元~60元。

我市于7月26日提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完成时间比全省统一要求的7月31日期限提前5天,以实际行动增强了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记者 李征 通讯员 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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